阳武县
阳武县,秦时设置为县,西汉时被拆分成多个县,阳武县城多次迁移,直到唐宋时期才稳定在今原阳县一带。1949年与原武县合并,改称原阳。
历史沿革
秦置,属三川郡。治所在今河南原阳县东南二十八里。西汉属河南郡。西晋属荥阳郡。东魏天平初属广武郡。北齐天保七年(556)移治汴水南一里(今河南中牟县西北)。隋开皇五年(585)还旧治,属郑州。大业初属荥阳郡。唐武德四年(621)属管州,徙治汉原武故城(即今原阳县)。贞观元年(627)属郑州。五代梁属开封府。元属汴梁路。明属开封府。清属怀庆府。民国初属河南河北道。1927年直属河南省。1949年与原武县合并,改为原阳县。
北魏正光末置,属建德郡。治所在今辽宁建昌县境。一说在今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西南。北齐废。
记载
《水经注·渠水》记载:"渠水左径阳武县故城南,东这官渡水"。
《史记·秦始皇本纪》载:“二十九年,始皇东游。至阳武博狼沙(博浪沙)中,为盗所惊。求弗得,乃令天下大索十日。”
参考资料
阳武县.国学大师.2024-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