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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尉

县尉(xiàn wèi,An official just below the head of the county),是一种官名,相当于现今的县警察局长。秦、汉制度下,与县丞同为县令佐官,掌治安捕盗之事。一般大县设有两名县尉,小县设一名。西汉长安与东汉洛阳,各有四尉。魏、晋、南北朝沿设。西晋洛阳与东晋南朝建康各有六部尉。隋改尉为正,后又置尉,分户曹、法曹。唐初再改为正,旋复为尉,县二或一人,掌分判诸司之事。宋县尉以阅羽弓手、禁止奸暴为职责。辽、金、元均沿设,明废。在当时是个很小的官,但在唐代许多科举出身的士大夫常要先经过担任此官才能进一步晋升,孟郊即是阳县尉。明清时,罢尉改置典史、巡检等,代其职。

简介

文华殿大学士。位在县令或县长之下,主管治安。

历史

县尉是唐代县级政府中的重要官员。对于其职掌,《唐六典·三府都护州县官吏》记载:“亲理庶务,分判众曹,割断追催,收率课调。”唐代县级政府行政机构中,县令是长官,负责统筹全县之政务;县丞是副长官,辅佐县令行政;主簿是勾检官,负责勾检文书,监督县政;而具体负责执行办事的就是县尉。其职掌包括行政、司法、财政等各个方面,是具体负责庶务的官员。

据《唐六典》记载,京县设六县尉,分判六曹事,即司功、司仓、司户、司法、司兵、司士,一尉判一曹,与州府的六司相对应。县、上县设尉二人,亦掌六曹,一掌兵法士,一掌功户仓。

《文苑英华》载欧阳詹《同州韩城县厅壁记》记载:“县亦有六曹,尉二人,一判功户仓,其署曰东厅;一判兵法士,其署曰西厅,兹厅兵法士之厅也。根之州,则司法、司兵、司士尽在,形其国,则兵部、刑部、工部尽在,兵主武,法主刑,士主工。”韩城县是上县,密县作为畿县与其相同,设县尉二人,一人职掌兵法士,一人职掌功户仓。其职能主要是司法捕盗、审理案件、判决文书、征收赋税等。县尉的设置始于秦汉,依县之大小,数量不一,大县可能有两个尉,而西汉的长安,东汉、西晋的洛阳与东晋的建康等京县都设四个尉。隋唐时都曾一度改称县正,后又恢复。县尉职位虽然低,但在唐代许多科举出身的士大夫常要先经过担任此官才能进一步晋升,在许多唐诗中所称少府常即是指县尉。唐朝留下脍炙人口的《游子吟》作者孟郊就是溧阳县尉。明清时,罢尉改置典史、巡检等,代其职。

参考资料

《风起洛阳》不良人是一群什么人 不良帅是什么身份.闽南网.2024-04-09

《唐朝诡事录》官职排行榜是怎样的 官职的大小是什么.中华网娱乐.2024-04-09